萤印刷株式会社(以下称“本公司”。)对于通过以印刷品的信息发布为基础的事业活动而取得的客户信息资产以及本公司的信息资产,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和适当的安全对策,保护信息资产免受泄露,篡改,遗失,损坏,干扰使用等各种危险和威胁,制定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基本方针,竭尽全力提供个人信息的适当保护。
制定 2006年 4月 12日
改定 2010年 9月 1日
CHINA HOTARU. 总经理 根本 豊彦
※本方针遵守“国家制定的指针及其他规范”的规定,对于与客户和本公司的干部及员工有关的所有个人信息,采取与上述相同的处理。
本公司在事业所需的范围内以合法且适当的手段收集个人信息。除了公布个人信息的所有使用目的外,本公司在直接向本人收集个人信息时还将告知使用目的和条件并征得本人的同意。
对于因杂志、名册、名片等印刷品的制造委托以及印刷品的信封包装业务委托而由本公司保管的原稿,照片等所包含的个人信息,本公司不会将其用于下列委托业务范围以外的目的。
(a)客户委托的印刷品和网页制作业务
(b)产品交付时的配送和发送
(c)货款回收业务
(d)顾客管理时的信息
(e)业务方面必需的联系,确认等
(a)应聘本公司岗位的人员的聘用选拔业务
(b)员工的劳务管理业务以及业务联系
当个人信息的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相关个人信息的公开,修改,删除及利用,停止提供等请求时,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本公司的规定迅速做出应对和处置。 此时,为防止第三方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篡改等,有时需要确认是否为本人提出的请求,敬请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