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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

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基本理念

萤印刷株式会社(以下称“本公司”。)对于通过以印刷品的信息发布为基础的事业活动而取得的客户信息资产以及本公司的信息资产,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和适当的安全对策,保护信息资产免受泄露,篡改,遗失,损坏,干扰使用等各种危险和威胁,制定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基本方针,竭尽全力提供个人信息的适当保护。

制定 2006年 4月 12日
改定 2010年 9月 1日
CHINA HOTARU. 总经理 根本 豊彦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1. “个人信息保护规章”的制定和不断完善
    本公司制定并坚持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规章”,通过教育、培训使干部与全体员工认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以正确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我司会定期对“个人信息保护规章”进行修改,以维持其效力并不断完善。
  2. 为不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活动,我司设立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并制定组织体制,以保护个人信息。
  3. 对于与本公司的所有事业活动有关的个人信息保护,以下列项目为个人信息保护管理重点课题,全力开展活动。
    1. 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委托保管
      为了事业运营的正常开展,在明确收集与利用目的前提下收集个人信息,确立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体制,按照“个人信息保护规章”的规定,正确进行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提供、委托保管。
    2. 尊重信息主体的权利
      本公司尊重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信息主体的权利,当信息主体对个人信息提出公开,修改以及删除,拒绝使用或提供的请求时,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个人信息保护规章”,在合理的范围内满足其请求。
    3. 遵守法律法规、规范
      本公司在遵守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管理体系的要求事项(JIS Q 15001 :2006)与个人信息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等的同时,制定用于保护个人信息的合规程序,通过员工培训等加以贯彻落实,以保护个人信息。
    4. 实施安全对策
      为确保个人信息的正确性和安全性,本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规章”实施安全对策,积极致力于发现和预防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或个人信息的遗失,损坏,篡改,泄露等。
    5. 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的获取
      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以及客户提出的与个人信息有关的咨询,公开等的请求,本公司将诚实且迅速地做出应对。

※本方针遵守“国家制定的指针及其他规范”的规定,对于与客户和本公司的干部及员工有关的所有个人信息,采取与上述相同的处理。

使用目的

本公司在事业所需的范围内以合法且适当的手段收集个人信息。除了公布个人信息的所有使用目的外,本公司在直接向本人收集个人信息时还将告知使用目的和条件并征得本人的同意。

客户

对于因杂志、名册、名片等印刷品的制造委托以及印刷品的信封包装业务委托而由本公司保管的原稿,照片等所包含的个人信息,本公司不会将其用于下列委托业务范围以外的目的。

(a)客户委托的印刷品和网页制作业务
(b)产品交付时的配送和发送
(c)货款回收业务
(d)顾客管理时的信息
(e)业务方面必需的联系,确认等

应聘人员、员工

(a)应聘本公司岗位的人员的聘用选拔业务
(b)员工的劳务管理业务以及业务联系

全体

  • 应对个人数据的公开等请求
  • 本公司设施的安全管理
  1. 客户的个人信息将用于联系、交付、账单等管理业务。
  2. 对于包含个人信息的印刷等受理业务,所获取的个人信息将用于履行客户委托的业务。此外,关于该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以得到客户本人的同意为前提。
  3. 我司不会将取得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4. 通过受理业务而取得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交由我司的合作企业使用。
  5. 对于客户本人提出的个人信息公开,修改或删除请求,我司将按照客户指示迅速做出应对。

关于个人信息的公开,修改,删除及停止使用,提供

当个人信息的本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相关个人信息的公开,修改,删除及利用,停止提供等请求时,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本公司的规定迅速做出应对和处置。 此时,为防止第三方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篡改等,有时需要确认是否为本人提出的请求,敬请配合。

  • 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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